复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
一、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复试不合格、同等学力等人员加试不合格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二、复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。
三、考生应按照招生院系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考生参加复试时,应自觉遵守考试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,主动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。
五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、录音、录像、直播。
六、考生必须独立答题,禁止借助他人或相关资料。禁止使用通讯、电子设备,否则一律按作弊论处。
七、考生在复试期间及招生院系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,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,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。
八、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规则,影响招生公平、公正的考生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进行处理。对在校生,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,直至开除学籍;对在职考生,通知考生所在单位,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。考生的违规、作弊事实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》和考生人事档案。
九、依据“两高”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、替考等行为属于“情节严重”的刑事案件,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