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----------以下内容源自复旦实验动物科学部----------------
2019年复旦大学实验动物科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
为切实做好实验动物科学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18年〕5号)、《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部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确定复试名单
依据学校已公布的《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(扣除推免生人数),结合我部生源实际情况,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,复试采取差额形式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;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低于招生计划120%时,一般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。
二、复试程序与要求
1.资格审查: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,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复印件由我部留存。经审查如下材料,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取消其复试资格、初试成绩无效。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:
(1)考生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(2)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。
(3)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或学历认证报告),学位证书原件。
2.复试内容:重点考察生物学基础知识、英语、科研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。思想政治品德、思维表达、团队合作等能力也均为复试考核内容。
3.复试形式:笔试和面试。面试不少于20分钟,全程录音。
三、复试时间和地点
将另行通知。通过考生注册报名时登记的联系邮箱通知考生。
四、录取
1.录取规则: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各为50%。最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及格者,不予录取。
2.拟录取名单确定: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考生注册报名时登记的联系邮箱通知考生。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。
五、复试纪律
1.不得迟到、早退,复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。
2.复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。
六、监督与申诉
1.监督形式:安排纪检人员列席面试。
2.如有疑问或申诉请联系实验动物科学部招生联系人:吴捷021-54237901。
本办法由实验动物科学部进行解释。未尽事宜以教育部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、《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。
复旦大学实验动物科学部
2019年3月15日
-------------以上内容源自复旦实验动物科学部---------------